
会议还通过了《关于成立公益慈善委员会的方案(草案)》和《关于专委会人员和机构名称调整的方案(草案)》。会议认真研究审议了《浙江省清真寺民主管理试行办法(草案)》、《浙江省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和任职备案办法(草案)》、《浙江省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聘任管理办法(草案)》。决定提交给一届三次全委会审议通过。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伊斯兰教协会清真监制认证工作规则》修订案。
省民宗委副主任陈振华对省伊协2103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一年来全体常委的履职情况表示满意。陈主任指出,常委是省伊协分布在各地的排头兵、桥头堡,也是各地伊协组织、场所管理组织的带头人,是省伊协组织的核心力量,同时也是我省伊斯兰教界的骨干力量。常委要积极参与省伊协的各项活动,以身作则坚决贯彻执行省伊协各项决议、会议精神,带领当地穆斯林与省伊协同心同德、同向同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自觉汇聚到省伊协这艘浙江伊斯兰教的大航船上来,为浙江伊斯兰教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