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的言论自由,最初是作为对于政治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以一种以下抗上的姿态出现的,这时的言论自由是一种合理合法的权利,值得尊重。但是,当这些获得了至高地位的媒体,转而将它们的说三道四指向非西方国家、少数族群、弱势文化时,其性质就完全变了。这时它们的放肆言论就变成了一种居高临下的肆意扫射,言论自由变质为一种不受制约的权力滥用。
中国“一带一路”的战略实施,势必要处理好以儒教为核心的中华文化圈和以伊斯兰教为核心的伊斯兰文化圈的关系。中国穆斯林身处其中,应该发挥作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副主任何亚非先生的这篇文章可以启发思考。
进入21世纪以来,伊斯兰教成为引起世界广泛关注的一种宗教,因为世界上发生的重大事件,多次人为把伊斯兰教推上风口浪尖。《查理周刊》遇袭事件中,伊斯兰教的成分就被过多渲染,让人们看不清楚伊斯兰教的本质,伊斯兰教因此承担了本不应承担的罪名。
《凤凰周刊》最新一期刊出文章《新疆:保守思潮的危险信号》。有学者认为,新疆保守穆斯林群体迅猛增长亦受到国际环境影响。目前全球伊斯兰都在向保守回归,且政治色彩日趋浓厚。曾经铁腕推行世俗化运动的土耳其,也因经济发展衰落而无法阻止保守势力的抬头。新疆目前很难找到值得借鉴的外部榜样,但作为有浓厚世俗化传统的伊斯兰地区,坚定地发展经济,提振民生,发展教育,似乎是对抗极端保守宗教势力的最有效途径。
编者按:编发中穆网这篇热帖,我们思考良久。尽管作者的观点不代表本站的观点,但透过作者一些颇有见地的观点,可以帮助我们从深层次、不同角度来反思“西吉踩踏事件”。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律师协会发出《给全体青岛律师的倡议书》,其中有这么一句话耐人寻味:“律师应当是专家、是君子、是精神贵族。我们不做法律商人。”
只要党和政府认真贯彻宗教政策,切实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团结教育好宗教人士,就创造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基本前提;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只要坚持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团结、进步,就会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很好地适应,宗教事业就会健康发展,就会有着光明的前途。
大家关心的是50年来中国宗教政策之演变。“演变”是有的,但长期稳定的政策主要有两条——尊重宗教信仰自由,坚持独立自主办教。有朋友问,主张无神论的共产党执政,尊重宗教信仰自由是真实的吗?在扩大对外开放的中国,坚持独立自主办教还有必要吗?欲答此问,就不能不涉及作为这50年的“历史文化背景”或“准备阶段”的前50年;不能不研究在中华民族积贫积弱、备受欺凌,奋起抗争、翻身解放,改革发展、争取复兴的百年历史进程中,中国宗教如何走过它的百年行程,如何在新的社会条件下完成其自身的变革。在这个背景下考量宗教政策的根据、得失,较为客观和公正。
骗子都是聪明人,而被骗的才是自以为是的傻瓜。进行“公骗”的骗子,一般都聪明地给自己披上“迷彩服”、加上“防护色”,比如那个已经倒掉的张悟本,就是拿“中医世家”的“中医养生”来糊弄百姓的。当然,这个“画皮”好揭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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